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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4-05-04 14:51:11
(四)继续实施多元化招生办法
1.指标生推荐和录取
将崂山一中、崂山二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65%,按照在籍初中毕业生数及素质教育综合评估结果均衡分配给全区所有初中学校(附件4),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以学籍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准)的应届毕业生中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
指标生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予以录取。
2.实验班招生和录取
崂山一中招收国学实验班和科技创新实验班各1个班,每班40人。崂山二中招收海洋教育实验班和科技创新实验班各1个班,每班40人。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考一所志愿学校的实验班。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编班。未被实验班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班的录取。实验班招生简章由普通高中学校向社会公布,报区教体局备案。
3.特长生招生
根据青岛市2014年特长生招生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普通班每班可招收3名艺体特长生(具体招收数额见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由各普通高中制定,在规定时间内报教体局审核后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所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艺术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90%以上,体育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线60%以上,根据报考志愿,依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严密组织考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要高度重视特长生的培养,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艺体特长。
4.从2014年开始,全区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5.从2015年开始,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只保留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6.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可咨询两所学校。各初中学校、崂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好这部分学生的报名工作。
6.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班”招生
继续按原市教委《关于做好2001年青岛第十七中学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1〕114号)要求执行。今年分配我区1个名额,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均要达到A等。初中学校可以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区教体局从中择优推荐。
(五)经费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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