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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6-05-18 10:52:57
四、职业学校、技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计划招生6652人(含市外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其中平度职教中心招生1800人,“双元制”现代农业专业招生560人,平度高级技工学校招生1200人。
(二)报考资格
市内外应届、往届初、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 填报志愿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业学校(含普职融通班)、技工学校,可按要求直接报考。允许考生填报两个志愿,既可以在一个学校填报两个专业,也可以在两个学校各填报一个专业。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直接到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报名并填写志愿,由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及录取。报考我市职业学校(含报考普职融通班的考生)、技工学校的考生不能兼报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3+4”本科除外)。报考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考生,按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志愿设置进行填报。
2.报名时间、办法
与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时间、地点和信息确认要求相同。由招考办另行布置。
(四)录取办法
1. 我市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一是结合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直接录取;二是从普通高中落榜考生中进行第二次录取。有关事宜由职成办另行通知。
2. 报考我市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职升学班的考生实行划线录取,一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报考我市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绩合格的学生,入学前由录取学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录取。
4.报考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考生,由青岛市招考办组织统一录取。
5. 报考我市职业学校普职融通班的学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设立最低分数线,具体由职业学校设定;未被录取的学生按批次不影响报考职业学校、技校其他志愿的录取。普职融通班的录取与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同批次进行。
(五)普职融通班。采取平度职业教育中心与普通高中联合办学的方式进行,设在职业学校,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招生计划列入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其中平度职业教育中心在建筑工程施工和服装设计与工艺两个专业各招1个普职融通班,每班40人;崔召校区在现代农艺技术和畜牧兽医两个专业各招1个普职融通班,每班30人。普职融通班由平度职业教育中心和对口合作的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标准和教学进度,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普职融通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组织学生参加春季高考。
(六)相关要求
1. 各初中学校召开学生、家长会,初三班主任面向家长、学生介绍国家助学金发放、职校生免学费等职业教育政策,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择业观,帮助学生、家长选择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做好初三学生的合理分流工作,控制普职报名比例大致相当。要在宣传栏内或醒目位置设制专门的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宣传专栏,张贴市内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简介、招生计划。要建立学生流向公示制度,在宣传栏内按学籍数即时公开公示本校各班学生流向,要具体到每一个学生的流向,并做到及时更新。初三级部主任汇总各班学生流向,一天一报,由市教体局学生流向即时监控小组汇总全市初中学校学生流向,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2.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办学特色、技能培养、毕业生出路等亮点内容,加大学校宣传力度。要与各初中学校加强联系,找准招生的最佳切入点,选派优秀教师,配合各初中做好招生咨询工作。5月1日开始,认真承接初中师生、家长进职校参观体验活动,面向初中教师、学生、家长,现场展示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并通过实践体验,吸引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公开电话,做好招生咨询、监督工作。建立录取学生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招生录取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开展阳光招生,严禁出现相互诋毁、搞暗箱操作或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七)有关政策规定
1.实施目标考核“双线”责任制。根据今年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的要求,对市内中职招生实行指标分配(见附件7)。继续落实中职招生“双线责任制”,将高中段入学率、职普比例和市内职业学校招生完成率分别纳入对初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考核中。
2. 实施中职升学奖补制。统筹资金,根据初中学校升入市内职业学校的学生数,按人均标准给予各初中招生补助,并列支部分资金对中职升学较好的初中学校给予追加招生补助。其中,对升入“双元制”现代农业专业的学生按1:3比例进行补助。同时,列支部分资金,补助各初中学校参观职校车费。设立中职升学进步奖,嘉奖较前一年中职升学名次提升较大的初中学校;设立(评选)高中段入学先进班主任,嘉奖高中段入学率较好学校的初三班主任。中职招生期间,由各初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对相关分管领导干部及初三班主任的加班进行补助的政策。
3. 实施初中学生分流、升学情况定期通报制。实行市内职业学校招生情况和各初中初三学生流向通报制,即时通报中职招生进度和各初中初三学生流向,推进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每天及时上报初三学生去向,职业学校一天一报招生进展。
4. 实施外来招生备案制。严禁任何未经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不具备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院)或非法招生中介机构私自进入我市各初中学校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为没有备案的职业学校(院)做宣传。对允许违规单位招生人员进入校园或班级内进行招生宣传的初中学校,实行校长问责。
5. 实施工作后进约谈制。将市内职业学校招生完成率纳入对初中校长和职业学校校长的个人考核。对市内中职招生完成率后七位的初中学校校长和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职业学校校长,实行局长约谈制。
6. 实施招生行为督查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招生期间,市教体局将组成由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各初中学校和市内职业学校,采取调查问卷、随机抽查、不定期暗访等形式,对职业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招生行为,一查到底,查实一处,严办一处,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公办初中招生
今年我市初中计划招生12593人,各初中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杜绝小学升初中环节中的流失现象,确保小学毕业生依法全部升入初中学习。各农村初中招生6月30日前结束,学校要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 任何学校不准举行招生考试,要根据小学毕业会考成绩编班,不得选招重点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应收的学生。起始年级班额符合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2. 凡有两处以上(含两处)初中的镇(街道),仍实行划片招生,使学生就近入学。
3. 城区初中的招生,严格按城区初中招考办法和规定区域招生,严禁招收择校学生和暂读学生,符合招收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必须与学校签订《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协议》,确保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区域内城区城镇户口以及村庄学生报名时间:7月30—31日两天。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8月6—7日两天。
(二)公办小学招生
今年我市小学计划招生12129人。各小学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保证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儿童都能依法、按时、就近入学。
1. 农村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1—12日(星期六、日)两天,6月26日(星期日)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 城区小学严格按照城区小学招考办法和规定区域招生,必须保证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和暂读生。符合招收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政策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必须与学校签订《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协议》,确保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区域内城区城镇户口以及村庄学生报名时间:7月30—31日两天。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8月6—7日两天。
3. 小学不准举行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应按照男女比例均衡编班。
4. 各小学要重视残疾儿童招生工作,摸清底子,认真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积极协助青岛市盲校、聋校和我市特教中心做好招生宣传,使具备学习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依法入学。特教中心今年计划招收2个培智班16人,入学年龄为6—10岁,即2006年—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孩子符合招生年龄。咨询电话68088926、13964891122。
(三)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
2016年,朝阳中学招生16个班,800人。国开中学初中部招生11个班,550人。双语学校初中部招生10个班,500人。国开附属小学面向市内外招收一年级35人、二年级36人、三年级40人、四年级68人、五年级70人、六年级71人。国开实验小学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45人、二年级40人、三年级40人、四年级26人、五年级40人、六年级29人;国开实验小学城区招生区域内招收一年级新生90人、二年级57人、三年级90人、四年级90人、五年级90人、六年级90人,首先确保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双语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 90人、二年级10人、三年级6人、四年级46人、五年级30人、六年级 61人。幸福里双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一至六年级学生,包含城区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内,总数不得超过1350人(每班不超45人),但应首先确保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新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小学一年级 60人、二年级60人、三年级90人、四年级90人、五年级90人、六年级 90人。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由学校自行组织,时间为5月21(星期六)至5月28日(星期六),6月2日(星期四)带学生名单报基教办审核,逾期不再进行民办学校招生审核。如果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全部录取,若超出招生计划,由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面向家长、社会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家委会代表,报名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干部代表组成,报名家长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开、公正。经审核确认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学籍注册。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组织招生报名,按时上报新生信息。凡不按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收的学生(包括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新生信息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除在规定时间内招生外,其他时间一律严禁招收已被本市其他学校注册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和暂读生。学生学籍一旦注册,严禁中途劝退学生。设有小学部和初中部及实施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小学毕业后志愿到初中部继续就读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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